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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能源及電力業之挑戰與機會(III)

  • 2014
  • 產業
  • 能源
  • 環境

       延續過去前兩年的議題,並進一步延伸,鎖定「二氧化碳受空污法管制對電業及經濟之影響與因應」與「電業自由化」兩大主軸,舉辦座談會進行探討,並個別出版一本專題報告:

一、二氧化碳與空污法

        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及溫室氣體減量之國際趨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刻正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簡稱溫減法)之立法工作,惟草案自2006年提送立法院審議迄今,仍未完成法制化程序,因此,我國溫室氣體之減量與管制工作仍然欠缺法源依據,為此,環保署參採美國環保署之觀點,認為科學上對於溫室氣體之排放會間接影響生活環境及妨害國民健康的證據及論述已臻明確,可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條第一款所規定空氣污染物的定義,故爰引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二條第六款規定,於2012年5月9日公告「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及全氟化碳為空氣污染物」,將溫室氣體納入既有空氣污染防制法(簡稱空污法)進行管理。

        本年度議題涵蓋二氧化碳受空污法管制之影響,就未來國際空污法的發展趨勢,探討我國溫減法推動立法的瓶頸;空污法適當性的爭議點及與能源法的競合,同時納入法制觀點,尋找癥結所在及具體可行並完整之策略執行方案,彙整出版「台灣能源及電力業之挑戰與機會(III) -二氧化碳與空污法」專題報告,提供相關政府單位及產、學、研各界參考及交流。

二、電業自由化

        台電肩負任務相當繁重且兼具多重角色定位,既是一般企業,也是國營企業,還是能源事業,三者角色不同,其功能自然不盡相同。而其擔負之能源事業的角色,則必須能提供全民與產業充足、穩定安全、價廉與乾淨的能源。以台電而言,又需受到不少法令規章的節制與主管(行政、立法)機關的監管:如配合政府政策之補貼(如弱勢補貼、綠能收購等)與電價凍漲,不僅無法合理反映成本且增加巨額負擔;又如配合政策推動,發展綠能與智慧電網,提早投入的資金,短期內亦無法回收,不具成本效益等等。這些節制或監管不論是否合理,但絕對會減弱企業的經營效率與競爭力,也讓其成為無法永續經營的絆腳石。

        考量台電公司面臨電業自由化及民營化的挑戰似已成為不可避免之趨勢,但如何兼顧能源政策,維持供電安全與穩定,以及維持合理的電價,並且又可保護消費者權益及臺灣社會環境之永續發展,故選定電業自由化為研討主軸,針對「推動電業自由化之思維與可能模式」、「電業自由化之影響評估」、「台電的因應策略及構想」、「電業法及相關法令之修訂建議」等四項主題進行探討,最後綜整具體建議結論,彙編專題報告,期能提供政府相關機關與電力事業及電力能源供需之產業或社會大眾參考。

專題報告